事故经过:
2004年10月14日,某市分公司实业公司员工包某受领导指派到分公司下属单位进行线路勘察设计工作,10月15日下午19时左右工作结束后,该单位副经理冯某、员工刘某、韩某及包某的朋友陈某等四人陪包某在酒店吃晚饭,当晚19时至21时就餐过程中五人共饮三瓶白酒和十瓶左右的啤酒。21时左右晚饭结束后,韩某有事离开;21时40分左右,其余四人离开酒店,由刘某驾驶其私家车白色桑塔纳轿车外出进行私人活动。22时30分左右该车在距单位所在地约50余公里处的另一省某国道上与路边的路标支撑钢架相撞,汽车翻下路基起火。当地交警到达现场时,车上四人已全部死亡,尸体被烧焦。
事故原因:
刘某酒后开车是引发事故的根本原因;夜间行驶车速过快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
无数血的事实和科学研究都表明,酒后开车会出现反映迟钝、判断力和应变控制力减弱甚至消失。酒后开车属严重违法行为。冯某等三人明知刘某系酒后开车不仅不予制止,反而同乘一车,最终全搭上了性命,教训十分惨痛!加强法规宣传教育,增强自我约束力,牢记:喝酒不开车,动车不喝酒;阻止驾驶员饮酒,不乘饮酒驾驶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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